被控於去年3月1日的「光復元朗」行動中「以胸襲警」的女示威者吳麗英(31歲),與同案另外3名男示威者,於去年7月分別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罪罪成後,就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高院早前裁定4名上訴人定罪上訴駁回,判刑上訴得直。法官今就案件重新判刑,吳麗英及潘子行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吳麗英及其男友鄺振駹離庭時指,「多謝法庭畀個機會我地」。

吳麗英改判200小時社服令。

吳麗英改判200小時社服令。

案情指,去年3月1日「光復元朗」行動中,示威者與警方衝突,其中吳麗英與另3名示威者分別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罪。吳麗英於去年審訊時指,案發當時被警察非禮,並遭男警從後推跌至鼻骨骨折及滿面披血,但裁判官裁定吳是以胸撞警,裁定她襲警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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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麗英(31歲)本因襲警罪被判囚3個月15天,吳的男友鄺振駹(21歲)因阻差辦公判入勞教中心;15歲男生因襲警被判入更生中心;潘子行(23歲)亦因阻差辦公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

高院早前裁定4名上訴人定罪上訴駁回,判刑上訴得直。法官今就案件重新判刑,4人均表示後悔,報告對4人亦非常正面,故法官今判15歲男生及吳麗英男友鄺振駹12個月感化令及須遵從感化官所要求的附加條件;吳麗英及潘子行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吳麗英及鄺振駹強調日後會守法。

吳麗英及鄺振駹強調日後會守法。

吳麗英及其男友鄺振駹離庭時指,「多謝法庭畀個機會我地」,又表示案件經過一年多審訊,「困擾一定有」。他們指出關心社會是公民責任,但強調日後會守法,並在合情合理合法情況下參與類似活動。至於對事件有沒有後悔?兩人均指「過咗去就算,唔好再提。」

兩人十指緊扣離開法庭。

兩人十指緊扣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