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及旺角騷亂的案件今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被告陳柏洋被控襲警及拒捕兩罪。有警員作供指,被告用水樽兩度掟向警員,並用腳踢警員的小腿。
被告陳柏洋被控襲警及拒捕兩罪,他維持不認罪。控方將會傳召三名證人,包括被襲擊的警員,庭上亦播放了兩段位於彌敦道金至尊出入口外的閉路電視片段。
警員關光華出庭作供,指當日負責花車巡邏的人潮管制,完成後接到指示,旺角砵蘭街、彌敦道一帶有公眾活動,須前往維持秩序。關光華續指,在年初二凌晨約3時半,被告陳柏洋在彌敦道行人路上,用水樽兩度掟向站在行車路上的警員的心口及小腿,警員追截並拘捕他,指他涉嫌襲警罪。期間被告不停扭動身體及用腳踢警員小腿,在其他警員協助下成功鎖上手扣,並宣布拘捕他拒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