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立法會二讀《二○一四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公開大學學生關迦曦被搜出背囊內有懷疑1公斤「煙霧餅」,內含500克常用於爆炸品的氯酸鉀。被告早前被判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案件今早在東區法院判刑,在背景報告中,被告指他不知道背包中藏有煙霧餅,因此否認控罪,惟在得悉包內物品屬爆炸品後,感悔疚,認為自己愚晦,錯信一名新相識的友人。裁判官指被告砌詞狡辯,將押後判刑以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關迦曦(資料圖片)

被告關迦曦(資料圖片)

辯方在求情時指,被告後悔當時未有向新相識的友人了解包中物品,忽略確保自己行為不會帶來任何法律後果,當時應該更成熟地處理事件。在事發後,他已無法聯絡把相關物品給他的男子及女性友人。

裁判官葉啟亮指,被告堅持不認罪,但感悔意說法牽強。辯方解釋指,關並不否認管有這些煙霧餅,只否認在事前已得悉背包內的東西為爆炸品,當了解事件後,已深感悔疚。惟葉啟亮駁斥指,被告只在砌詞狡辯,片面以悔疚作包裝,缺乏誠意。

由於控罪嚴重,且裁判官認為被告沒有悔意,因此社會服務令並非合適判刑,裁判官押後判刑至下月1日,等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一旦勞教中心報告指判入勞教中心更新並不合適,將會判處被告監禁式刑罰。被告期間還柙勞教處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