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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稱23條立法須謹慎 倡擴防賄例至特首

政事

林鄭稱23條立法須謹慎 倡擴防賄例至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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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稱23條立法須謹慎 倡擴防賄例至特首

2017年02月27日 16:23 最後更新:16:23

行政長官參選人林鄭月娥公布全面政綱,在政制方面,她指23條立法極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及動盪,因此政府要權衡輕重。同時,她建議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第三及第八條的適用範圍擴大至行政長官。

備受社會爭議的《基本法》23條立法,林鄭月娥重申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但過去經驗顯示,議題極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及動盪,因此政府要權衡輕重,謹慎行事,嘗試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

至於政改,她稱明白市民尤其是年青人對普選的訴求,亦明白一人一票選舉對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的認受性,以及立法會公信力的重要,但她同時明白議題的爭議性,政府不能貿然行事,必須審時度勢、凝聚共識。她說如果當選,會盡最大努力在人大「831」框架下,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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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前特首辦年度經常開支917萬 較上一年度增加逾3成

2024年04月15日 18:47 最後更新:04月16日 18:54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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