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日向上訴庭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下午裁決,批准曾蔭權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曾蔭權聞悉保釋外出與妻子對望而笑,他的胞妹和曾蔭培妻子相擁痛哭。胞妹在會議室和曾幼子高興地相。

9名G4警員立即抵達法院,準備護送曾蔭權。據悉,曾蔭權辦妥手續將由法院LG6歩出,並獲得特別批准容許坐駕在LG6停泊接走。

曾蔭權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境,曾太先返家為曾蔭權取護照,再由兒子把父親護照帶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