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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佔中和港獨突顯基本法23條立法必要性

政事

周南:佔中和港獨突顯基本法23條立法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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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佔中和港獨突顯基本法23條立法必要性

2017年05月29日 18:29 最後更新:18:30

原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周南在六月份的《紫荊雜誌》上撰文,指中央在謀劃「一國兩制」方針時明確指出各項原則,包括「一國兩制」是在中央在「一國」大前提下,允許一小塊地區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港人治港」必須是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港而不能相反;「高度自治」是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下,按《基本法》規定賦予特區的自治權力。

他又指近來許多香港愛國人士認為,在香港陸續出現所謂「佔中」和「港獨」的鬧劇以後,更突顯了早日以適當方式實現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必要性。

周南表示,中央高層於1982年,已決定解決香港問題的方針,充分估計出亂子的可能並做好應對。

周南指,中英聯合聲明於84年簽署時,時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一再提醒動亂、搗亂及不安定的因素存在香港內部,亦存在某些國際勢力。他引述鄧小平說,「要知道,要搞動亂是很容易的,如果出現動亂,如果把香港變成顛覆大陸社會主義的基地,中央就要干預,不干預就會越搞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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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宣揚港獨帖文 留日女生煽動罪囚2個月

2023年11月03日 17:15 最後更新:17:22

一名留學日本的23歲女子多次在社交媒體發布宣揚香港獨立的帖文,周五(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2個月。

23歲女被告由2018年起多次在社交媒體發布宣揚港獨的帖文,早前已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被告2018年前往日本留學,在facebook的帖文可讓公眾瀏覽,Instagram帖文則只讓約600名追蹤者瀏覽,雖然原創性不高,發布頻率不算高,罪責較同類型案件輕,但13則帖文中有12則於facebook發布,可讓公眾閱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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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認為,其中一則更以日文撰寫對香港獨立的主張,在香港境內認識日文的人都可閱讀,即使被告起初對相關法律不知情,但沒有在首宗煽動罪檢控後刪除帖文,考慮到刑罰須具阻嚇性,辯方亦沒有理據令刑罰暫緩執行,決定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判囚2個月。

23歲被告袁靜婷,被控於2018年9月7日至今年3月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在社交媒體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袁靜婷(戴漁夫帽) 。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袁靜婷(戴漁夫帽) 。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