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年前因衝擊立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囚4星期,入獄時遭懲教剪掉長髮,變成「短毛」。他於2014年入稟提司法覆核,挑戰署方規定男犯人必須剪短髮的工作守則,被高院法官裁定勝訴兼得訟費。懲教署今申請暫緩執行該判決,署方指已經提出上訴,法官今批准申請,將有關命令延至2018年3月或在上訴庭判決之前再處理。
原先命令判決於今年6月1日生效,讓懲教署考慮補救措施。懲教署今申請暫緩執行該判決。署方代表鮑進龍資深大狀庭上表示,案件已排期於明年1月3日至4日進行上訴,故有需要暫緩判決。而且申請人只代表小部分的男性在囚人士利益,囚犯剪髮政策亦牽涉龐大行政問題、女性囚犯權益問題。
原訟庭法官區慶祥今批准申請,考慮到署方需時處理管理問題,包括訂立囚犯頭髮的標準、訓練及教育員工執行等,有關命令延至2018年3月或在上訴庭判決之前再處理。
而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狀潘熙,則提到梁國雄現時是一宗區域法院案件的被告人,如需入獄服刑,會再次面對剪髮問題。質疑今次判決會否對他造成影響。法官表示如果梁入獄,署方要求他剪髮,再交由他決定上庭提出申請,屆時再開庭聽取署方立場。
雙方律師均笑稱,「法律公義的大門永遠為梁國雄而打開」。
原審時法官認為要求男囚犯要短髮違反《基本法》及《性別歧視條例》,下令懲教署要考慮補救措施。
梁國雄於2011年因衝擊立會遞補機制論壇被控。經審訊後被判入獄四星期,入獄時懲教署人員剪掉他的長髮。梁於2014年提呈出司法覆核,挑戰男犯人必須剪短髮的工作守則,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今年初獲裁定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