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案刑事藐視法庭案今天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當日負責宣讀聲明和禁制令內容的助理總執達主任作供,並在庭上播放多段由警方拍攝的片段。顯示她在旺角禁制令範圍不同路段,宣讀聲明和表明來意。

司法機構執達事務組助理總執達主任趙淑文供稱,她在2014年11月26日與35位執達事務組的同事、原告人律師等前往旺角現場。她首先宣讀執行禁制令內容,再由申請禁制令的原告律師詳細宣讀內容,再交由執達主任宣讀30分鐘後清場的訊息。他們沿著彌敦道,先後4次在亞皆老街、登打士街、奶路臣街等位置宣讀內容。

黃浩銘(右、白褲者)今日就佔旺案出庭應訊。

黃浩銘(右、白褲者)今日就佔旺案出庭應訊。



庭上也播放當時片段,在第三次宣讀清場警告時,黃之鋒、黃浩銘及岑敖暉出現在現場,黃浩銘表示聽不清楚清場廣播,不斷問:「人是否障礙物?」,要求律師及執達主任回答。其後清場展開,戴上紅色帽的黃浩銘,則在鐵馬前詢問正在清場的紅帽子人士來自什麼機構。

佔旺清場日(資料圖片)

佔旺清場日(資料圖片)



代表其中7名答辯人的潘熙資深大律師盤問時,質疑在第一次廣播時,執達主任旁的手持大聲公、紅帽子男子,是否她的執達組同事。趙指對方不是執達組,是禁制令原告的合法代理人。

趙又供稱,當日共有142名戴紅帽、原告的合法代理人參與清場。執達吏一方多次宣讀禁制令內容及呼籲示威者離開。她確認的證人口供顯示,她在接近10點時第四次宣報清場,然後多人推撞、叫喊。她表示:「我的太陽眼鏡也被推跌而損壞。」

趙指出,沒有向警方借咪,不肯定只有一個大聲公,而出發清場前已確認用原告提供的大聲公,執達組沒有帶大聲公前往現場。

資深大律師潘熙(右)就佔旺藐視法庭案盤問控方證人。

資深大律師潘熙(右)就佔旺藐視法庭案盤問控方證人。



潘熙表示,執達組在第三次宣讀禁制令後行去第四次宣讀地點時,是由砵蘭街行至登打士街,才到達彌敦道,不是趙聲稱的一直沿著彌敦道走。而在第四次於登打士街讀禁制令時,趙同意如錄影帶所顯示,沒有見到黃之鋒或黃浩銘。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