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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處失選民資料電腦 申訴專員斥管理層應負責

政事

選舉處失選民資料電腦 申訴專員斥管理層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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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處失選民資料電腦 申訴專員斥管理層應負責

2017年07月18日 13:29 最後更新:13:30

選舉事務處在今年行政長官選舉後,發現失去兩部手提電腦,其中一部載有全港378萬名選民的個人資料。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毋須就事件主動進行調查,但批評選舉處所涉各層級職員因循大意,管理層監督不力,應為事件負責。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選舉辦事處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並從中汲取教訓。選舉事務處接受申訴專員公署的評論並再致歉。


申訴專員公署在過去數月,收到不少市民投訴,希望公署能就事件作出調查。經審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專責小組檢討報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報告,和選管會的報告書後,公署認為已詳細交代事件前因後果,並列出多項改善建議,公署因此認為毋須再就事件進行主動調查。



不過,公署特別關注事件中的兩個問題。(一)為何選舉處容許職員隨意把載有全港378萬名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帶到亞博,而目的只是為了在有需要時核對選舉委員(總共只有1194名)的身分?及(二)為何選舉處任由職員把上述手提電腦隨便放置在亞博欠缺適當保安的房間?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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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燕卿批評,選舉處所涉各層級職員因循大意,資訊科技組職員漠視保障個人資料的重要性,保安危機意識薄弱。重中之重的是,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公署敦促選舉處從事件中汲取教訓,盡快落實政制局、私隱署及選管會報告中的改善建議,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選舉事務處接受申訴專員公署的評論,並指處方早前已承諾全面落實有關報告的建議。處方重申,已從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訓,並再次就事件對公眾造成不便和困擾,由衷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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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申訴專員陳積志在李家超監誓下宣誓

2024年04月05日 20:46 最後更新:21:54

新任申訴專員陳積志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宣誓。

政府新聞網圖片

政府新聞網圖片

陳積志在行政長官李家超監誓下作出誓言,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特區服務。

政府發言人說,新任申訴專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體現「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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