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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無權就梁國雄收款案提出上訴

政事

律政司:無權就梁國雄收款案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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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無權就梁國雄收款案提出上訴

2017年08月07日 20:17 最後更新:20:17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嫌收取款項後無申報案,因相關裁決是基於法官對事實及證供的考量,不涉及法律事宜。因此無論律政司是否同意該案最終結果,律政司就有關裁決在法律上不能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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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涉嫌於立法會任期內,透過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收受黎的二十五萬元捐款,但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庭早前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款項是梁本人收取,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梁國雄獲判無罪。

律政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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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解釋,就梁國雄一案,正如法官指出,關鍵問題是有關的款項是給予身爲立法會議員的被告人本人的款項,還是他代社民連所收的捐款。這是一個事實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在考慮過控、辯雙方所傳召的證供後,法官認為案件就上述事實問題存在疑點,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人,故判被告人無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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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出,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對區域法院法官就某裁定無罪的裁決,律政司司長只能以案件呈述的方式上訴,而該類上訴只限於法律事宜(matters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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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年內成立專門辦公室 推動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政策

2024年03月25日 18:39 最後更新:18:47

律政司今年內會成立專門的辦公室及專家委員會,推動《施政報告》宣布日後成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的政策措施。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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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學院將定期舉辦實務課程、研討會及國際交流活動等,促進「一帶一路」地區交流,當局亦會加強與不同國際組織的合作。在國家《十四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香港的定位為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為提升香港的國際形象,並推廣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優勢和機遇,律政司一直加強與知名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機構合作,並爭取在香港落戶或開展活動。

其中,國際私法協會和律政司同意於今年11月初的香港法律周舉行期間,合辦第二屆亞太國際私法高峰會議,並已展開籌備工作,預計會議將吸引區內外的資深法律學者及從業者參加。律政司去年亦跟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等國際組織,在香港成功舉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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