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四眼哥哥」的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去年3月涉在九龍公共圖書館偷竊9本圖書,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鄭在庭上自辯,指案發時在垃圾桶棄掉9本圖書,特意不完全蓋上垃圾桶,所謂「棄書」原意只想引起公眾注意圖書館有大量「殘體字書」的情況。裁判官王詩禮將案件押後至25日,控辯雙方屆時作結案陳詞。

鄭錦滿稱,當日拍片是想公眾關注公共圖書館有大量「殘體字書」的情況。

鄭錦滿稱,當日拍片是想公眾關注公共圖書館有大量「殘體字書」的情況。



鄭今出庭作證時供稱,作案前曾拍攝短片中稱「用特別方式銷毀殘體字書」,但沒有想過被他棄在垃圾桶的圖書最後會被扔掉,指棄書時期望有人發現,故特意沒有完全蓋上垃圾桶。

他又指當時知道圖書館充斥大量「殘體字書」,欲將「殘體字書」下架,棄書並拍攝行為,原只想公眾注意圖書館有大量「殘體字書」的情況,但案發時未想過會干犯控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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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涉去年3月29日在九龍公共圖書館4樓兒童圖書館,將9本不准外借的兒童圖書放在垃圾筒中,並將過程拍攝成影片,上傳在「四眼哥哥」(鄭錦滿)的Facebook專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