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因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而衝擊立法會,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13名示威者,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指刑期過輕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而案中答辯人招顯聰沒有出庭,法庭下令頒布拘捕令將其緝拿歸案。警員昨午約5時半在紅磡廣場附近,發現招顯聰,並將他拘捕。

招顯聰 (資料圖片)

招顯聰 (資料圖片)

上訴庭昨改判13人即時監禁8至13個月,指法庭必須就案件判以阻嚇性判刑,阻止他人干犯同類罪行。控方早前曾指招顯聰經警方透過掛號信、上門查訪、甚至於網上社交平台留言給招,但仍未能聯絡,至昨日仍然缺席審訊。

反對撥款發展新界東北的示威者趁財委會會議期間請願。(資料圖片)

反對撥款發展新界東北的示威者趁財委會會議期間請願。(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