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公民廣場案上訴庭昨日改判雙學三子入獄6至8個月,身為法律界大狀的公民黨梁家傑質疑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講申請覆核刑期純粹是法律角度考慮,他批評袁國強講大話,指律政司雖有權提出覆核,但應否提出則是政治決定。
有法界中人看到梁家傑的講法,差點跌了落地,因為梁的邏輯不單調轉了來講,而且對法治是有損無益。
他就話,律政司刑事檢控工作,其實目標很簡單,就是維持香港法治,當有人違法時,只要有足夠證據,就應該提出起訴,如果檢控失敗或刑期同一般標準有差距時,就應考慮是否要上訴。考慮是否上訴時,主要的衡量標準是勝訴的機會大不大,機會大就上訴。調番轉頭來講,如果在這些因素以外,好似梁家傑咁講要考慮其他因素,這個明顯就是政治決定。
法界界朋友慨嘆,梁家傑的講法基本上是錯的,他說律政司係政治決定,其實佢講的那種思考方式先至係政治決定。而他逼律政司考慮勝訴以外的因素,就更加是政治施壓了。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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