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打人案判決,襲擊罪成。令我想起一年前的一個小故事。
去年農曆年初一,旺角發生暴動,磚石橫飛。事後有做中學校長的好友邀請我到他的學校演講。接到邀請的時候,心生疑慮,因為明知講勸說學生不要妄動,年青人不愛聽。最後還是硬著頭皮出席,主要是不希望年青學生因為參與暴力示威,最後犯上刑事罪行,終生前途盡毀,萬一傷害到別人性命,更會後悔一生,所以出席講座。
我當天說了什麼,已不重要。但演講完了到答問環節的一幕,仍歷歷在目。當時有一位戴著眼鏡、外表斯文的女學生舉手發問:「請問七個警察打人,可以沒有後果,為什麼我們不可以打差人呢?」
對於這條提問,理性的答案是香港並沒有出現暴政,香港也不像1862年雨果筆下的《悲慘世界》狀況,無需搞暴力革命。問題是理性的答案看來說服不了學生,學生的提問反映出了一種情緒,台下有同學拍掌和應。這讓我深以為憂,擔心暴力風氣,在年青人之間正不斷蔓延。
昨日七警入罪,法庭的判決可以說是對當天那位女生的提問,作了有力的回應:要相信香港有法治。此案塵埃落定,讓我有多重感悟,雖然這些事情無論藍絲或黃絲都不愛聽,說出來會招兩邊之罵,但我還是想說說。
第一, 警察打人不對。七名執勤警察在金鐘龍和道執勤,示威者和警察激烈碰撞,警方疲於奔命。涉事的公民黨人曾健超,向警員淋潑不明液體,在場的警員相信那是尿液,其氣憤程度可想而知。警方拘捕曾健超之後,便發生抬到暗角打人事件。但無論執勤警察當時承受了多大的壓力,或者受到對方如何無理的挑釁,警察打人,就是打人,最後難免要承受刑責。
不要忘記鎖定七名被告身份的原因,事發後投訴警察課收到投訴,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盧國基初步調查後確定涉案七警身份,啟動刑事調查程序,也是如今能定罪的一個關鍵。警察不是「黑警」。
第二,一時衝動鑄成大錯。雖然泛民的支持者認為七警十惡不赦,但我覺得他們既非邪惡,亦無預謀,只是在一時衝動之下犯了錯。按常理推敲,如果他們是陰險惡毒的警員,根本不用打人,在抬走曾建超的時候,抬經石凳或者石屎花糟,刻意鬆手,讓曾健超背部撞上石屎花糟,就可以造成嚴重傷害。事後警員可以推說是當事人掙扎,致釀意外,便可逃避刑責。七警沒有這樣做,可見他們只是氣上心頭,打人洩憤。
正當政界人士熱衷討論誰是誰非的時候,我昨天在酒樓聽到有侍應輕歎:「幾個差人都係在執行職務啫,竟然搞到連份工都冇埋,可能還要坐監,真係好慘。」打工仔自有打工仔看問題的角度,不講政治,比較著地。七人由總督察到普通警員,很大可因此事被革職,大好前程盡毀,七個家庭都受到影響,他們都是這場運動的受害者。
第三,回歸理性才是出路。整場佔中運動由違法開始,以失敗告終。泛民否決了政府的政改方案,但民主亦無寸進,客觀上又鼓吹了暴力示威的風氣,令本土派搶佔了泛民的陣地。我細看去年年初一的暴動片段,見到有示威者在彌敦道周大福金行門口,在3、4呎的近距離,用磚頭向警員的頭部猛擲,心想香港的年青人何時變成如此殘暴,可以做出這些等同謀殺的行為?香港政治真是要發展到不殺人不成的地步嗎?暴力之風絕不可長,所有鼓動違法示威的人,一旦釀成慘劇,他們都是元兇。
我深切明白,這樣評論此事件,兩面不討好。但我仍然深切希望,有更多人相信理性,相信法治,減少撕裂,香港才有出路。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希望能夠退回到2014年佔中之前,希望可以叫停這場運動,希望七警沒有打人,他們的前途沒有受影響,希望學生未受暴力抗爭的洗禮。有些事情不可一,不可再。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