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胡國興」這個名字, 大家或會想到「前特首候選人」這個名銜,繼而想起他在特首選戰期間金句連連,其「出位」言論往往教人招架不住。如今一切歸於平淡,撇下「前特首候選人」的身分,身為退休上訴庭法官的胡國興,實實在在地經歷過回歸前後,香港司法制度的變遷。
追求公義,是胡官自投身法律界來以來一直最堅持的信念。「有罪應判有罪,無罪應判無罪,我相信普通法的寧縱毋枉,若然那個人是冤枉但被判有罪,那就慘了,這不但對他個人,對他整個家族也造成很大的打擊。」
問胡官任法官以來印象最深的案件,本以為會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案,卻原來是一單強姦案。「判完那單案件後,我感到非常難過。」胡官當時自覺被告無罪,但是陪審團經商討後決定裁定罪名成立。「以前的人不像現在的人,現在的人很喜歡語言偽術,但做法官後,判得多案件,就知道誰人在講大話。」
回歸前,不論是刑事或民事案件皆是以英語審訊,對一般人來說,以英文撰寫的判詞艱深晦澀。「七十年代時,我只會看當時香港的兩份英文報紙。」胡官直言當時部分中文報章記者對英文判詞一竅不通。「還記得那時在法院的咖啡室,中文報的記者 們都會圍着英文報的記者 求救」。
然而回歸後,《基本法》將中文列明為官方語言,法庭以中文審理的案件亦漸見平常,不過,形容自己為「番書仔」的胡官直認自己的中文很「水皮」,以中文撰寫判詞對他來說是一大挑戰。「當時我在香港考過A-level(高級程度會考)後就沒再接觸中文,於是我在一九九九年,到北京清華大學上了為期四星期的課程,學習撰寫中文判詞。」
胡官認為,以中文進行審訊是一個非常重要、而且影響深遠的發展。以往以英文審訊時,被告根本不明白自己因為甚麼原因被判有罪,現在轉以中文審訊,被告會清楚明白審訊進度,辯護律師正以怎樣的抗辯理由為自己打官司。
「記者 也能看得明白以中文撰寫涉及法律爭拗的判詞內容,從而清楚明白法庭內發生的事,如果某宗案件比較有趣的話,記者 更可以解釋給大眾知道,當大眾對法律有所認識的時候,他們亦會開始尊重法庭。」回歸後,華人法官的數量亦大幅增加,胡官認為質素仍維持高水平。
以母語作為在法庭中傳播訊息的媒介,亦令香港的司法制度、程序的透明度變高。回看現在社會,愈來愈多普羅大眾通過司法覆核去挑戰政府決策。胡官認為市民進行司法覆核的數字上升,主要原因是民智已開。「市民現在知道可以循甚麼途徑去表達意見,政府在某些情況下或許有做錯,或許沒有錯,要看法官怎樣判決。不能夠定論因為政府做得多錯的決定,所以多了人司法覆核。與從前相比,即使政府所作的所有決定都是錯的,市民根本不知道可以循甚麼途徑去表達意見。」
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一案,被內地報章喻為「一個老人扳倒一座橋」,然而在事件背後,公民黨多番被指在背後慫恿東涌婆婆朱綺華作出司法覆核,以達至其政治目的。胡官不排除有人利用司法覆核作政治工具,但他深信大部分提出的司法覆核都必然有其理據。「不能夠去刻意減低市民作司法覆核的數字,但我認為可以去檢視司法覆核制度,令到提出司法覆核的門檻變高。我認為不能夠去斷言現今大眾是在濫用司法覆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