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度委任胡紅玉為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同時新委任陳家殷及劉麥嘉軒為競委會委員,下月一日起生效,任期2年。

發言人表示,胡紅玉自2013年5月起出任競委會主席,帶領競委會完成為應付《競爭條例》全面實施所需的準備工作。他們相信憑藉胡紅玉的經驗和領導才能,競委會會繼續有效發揮其功能。

發言人又感謝現任委員繼續為競委會服務,加上2名新委員,競委會定能可以繼續有效執行《條例》,維護香港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