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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鄰居加快調遷 「印尼仔」認串謀刑恐報假案

社會事

助鄰居加快調遷 「印尼仔」認串謀刑恐報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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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鄰居加快調遷 「印尼仔」認串謀刑恐報假案

2016年09月30日 13:12 最後更新:13:12

自稱「印尼仔」的秀茂坪順安邨居民陳偉光(35歲)涉威嚇樓上住戶,要求他不要再發出噪音,否則會放火。陳又聯同鄰居溫立豪用紅油淋溫的大門,再由溫兩度虛報被滋擾等,企圖加快房委會批核溫的調遷申請。陳偉光被控串謀刑事恐嚇、串謀欺詐等3罪。陳承認所有控罪,裁判官要求索取社服令報告,將案件押後判刑。

被告陳偉光

被告陳偉光

辯方求情時呈上由屋邨互助委員會所寫的求助信,指被告頭腦簡單、本性善良、容易受人唆擺,觸犯法例而不自知。被告供稱,誤以為這樣可以幫助鄰居加快調遷申請,但現時已深感後悔。

案情指,跌打師傅溫立豪傅聲稱因樓上住戶噪音問題與鄰居發生爭執,投訴不果,去年11月與自稱「印尼仔」的被告陳偉光合謀犯案。溫在同年12月獲房委會批准調遷至樂華南邨,溫早前承認控罪,被判15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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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忿丈夫遭投訴消防局外泊車 虛報火警囚四周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4年01月18日 15:51 最後更新:16:27

一名女子因不滿丈夫停泊在消防局外的車輛被投訴違例泊車,虛報一輛的士著火,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4星期。辯方提出上訴,被告獲准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患有抑鬱症,因情緒失控而犯案。被告亦向感化官表示,涉事消防局有不成文規定,容許消防員停泊車輛在消防局外,不滿投訴人見習消防員不清楚狀況。但裁判官認為,如果警員到場抄牌即代表該處並非合法泊車位置,被告亦可告知投訴人有關規定,但她卻因懷恨在心,致電虛報的士著火,浪費了消防及救護等相關人員共5小時28分鐘的時間。

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自私,浪費公眾資源,認罪已酌情扣減刑期。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案情指,34歲被告李育菁的丈夫,是筲箕灣消防局已婚宿舍的租戶。去年5月16日晚,一名當值見習消防隊長發現有數輛汽車停泊在消防局外阻塞道路,於是向柴灣警署投訴,而其中一輛屬於被告丈夫。被告其後致電恐嚇該名投訴人,她之後被控虛報火警及導致警力浪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