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連續2年獲嘉許、隸屬灣仔分區的刑偵警員吳啟研(28歲)去年因交通意外被法庭下令停牌6個月後,未有向上級申報自己被停牌,10次在執勤期間駕駛政府警車,因此被控10項「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罪,今於東區法院認罪。

吳啟研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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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判刑,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官指社會期望警員有良好誠信,而違反法庭命令駕駛亦令本案更嚴重。

被告今年3月17日至30日,多次停牌期間駕駛2輛屬於政府的私家車,早前他因危險駕駛被停牌。辯方求情稱吳自警校畢業後,多次被委派特別任務,他所屬的刑偵隊更榮獲2016年港島區最佳調查隊,吳違規駕駛只是一心想協助團隊完成任務,非為個人享樂或方便,但他已自知愚昧。吳准繼續保釋候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