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合約男教師涉嫌於去年9月至今年2月期間,14次向學校以假醫生紙騙取16天病假。被告早前於屯門法院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罪,判以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之前入職的東莞學校(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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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控罪嚴重,一般需要判監,但考慮到被告求情因素及報告內容,故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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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中大教育碩士學位的37歲被告陳晨,案發時為元朗朗屏邨東莞學校一合約老師。辯方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內容正面,有健康積極人生。又指被告接受良好教育,為一名專業老師及獲未婚妻支持,更擔任義工為動物尋找收容所。

辯方又指,被告承諾不會再犯,並已向涉案學校賠償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