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涉嫌欺詐房屋署被廉署起訴,其中53歲無業母親許惠想,被指於2010年至2015年間未向房屋署繳付地價,非法出租一個粉嶺祥華邨的公屋單位。被告早前承認欺詐,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將押後至明年1月3日判刑。

裁判官待被告與家人在兩星期內籌集180萬元(資料圖片)

裁判官待被告與家人在兩星期內籌集180萬元(資料圖片)

裁判官給時間被告與家人在兩星期內籌集補地價的180萬元,但強調仍會保留即時監禁的刑罰,被告需繼續還柙看管。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被告及其丈夫於2004年以約15萬購入了其居住的粉嶺祥華邨公屋單位,並在10年9月至15年10月間,出租該單位而無支付任何地價,更曾在12年以書面文件向房屋署職員確保涉案單位不曾出租,她亦不曾收取任何租金,從而使她免於支付該單位由約71萬至189萬元不等的地價。

同案的另一被告,被告60歲報稱任職司機的丈夫林敏華,早前已獲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