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二年級男生呂浩榛(19歲)早前因涉嫌扔玻璃相架致其父臉頰受傷流血,被控一項傷人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次提堂。由於其父傷勢不嚴重,且已原諒被告,因此已撤控,被告現需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並付堂費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