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倉務員被揭發其所飼養的4隻狗隻沒有得到應得照料,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等4項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提堂,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

被告今日於屯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被告今日於屯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案情指,被告黃浩揚(18歲)被村民揭發其所飼養的2隻藏獒、1隻秋田犬及洛威拿沒有得到應得的照料,他被控沒有為畜養動物的處所保持清潔亦有適當照明、通風、排水及良好維修、沒有為畜養動物供應充足的潔淨食水、殘酷對待動物及沒有為畜養狗隻領取牌照共4項控罪。

被告今日於屯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2月28日提堂,並等候辯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