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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出軌男子迫報假案 稱遭強姦被判入戒毒所

社會事

女友出軌男子迫報假案 稱遭強姦被判入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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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出軌男子迫報假案 稱遭強姦被判入戒毒所

2017年01月20日 14:43 最後更新:14:50

一名24歲男子因女友與另一男子發生一夜情,迫令女友報假案稱遭強姦,被告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並被發現有依賴毒品的傾向,故被判入戒毒所接受治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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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任職倉務員的被告發現14歲女友於夜店與另一名男子相識,並發生一夜情。被告震怒之下,迫令女友向警方報假案,稱遭該名夜店男強姦,並教女友要「幻想真係被人強姦」。女友於報案時和盤托出,指並無其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意接受監禁式刑罰,指與前妻育有1個兩歲零八個月大的兒子,並已經長時間沒有與兒子見面,恐防兒子會不認得他。

另外,戒毒所報告指被告有依賴毒品的傾向。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早前完成監禁令後又再重蹈覆轍,故判以被告入戒毒所,又指被告的兒子應該到公園玩耍,而不是到戒毒所探望被告。

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灣仔法院。BP圖片

灣仔法院。BP圖片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於內地服刑,刑滿出獄後回港繼續面對司法程序。他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法官練錦鴻認為,各被告不可能不知道爆炸品會對他人帶來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本案有計劃地部署、精確分工,參與者多於5人,鄧棨然為領導角色。雖然涉16枚汽油彈材料,相信被告等人沒製造更多汽油彈,只是警方收到情報及時阻止,被告等人於社運期間製造汽油彈,唯一推論是為引起混亂、對抗警方,法庭就此罪判囚34個月。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又指出,被告被捕後計劃逃離香港司法管轄,整個計劃中擔當重要角色,例如買船、安排潛逃路線等,被告之前並無航行經驗及牌照,只有8小時理論及實習便貿然出海,不但為自己生命犯險,亦為其他航行船隻帶來危險,又斥責被告協助同船人士逃避刑事責任。另外,法官又指,被告在內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並沒理由因此減刑。法庭不能排除被告在熾熱社會氣氛下作出錯誤決定,但當時30歲的被告有歷練及社會經驗,不能推說年少無知,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1年。

案情指,2019年9月30日晚,鄧棨然進入灣仔金樂大廈地下大堂後被警員截停,警方進入涉案單位,發現存放了一些半製成的汽油彈和製造汽油彈的材料等,手機顯示群組成員於9月初謀劃在「安全屋」內製造汽油彈,計劃在10月1日的公眾活動中使用。另外,被告連同廖子文、鄭子豪、喬映瑜等共12人,計劃於2020年8月23日經海路潛逃到台灣,鄧棨然把快艇開往布袋灣接載其他人,之後進入內地水域被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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