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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穎妤要求壹週刊公開供相者身分 高院拒絕

社會事

王穎妤要求壹週刊公開供相者身分 高院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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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穎妤要求壹週刊公開供相者身分 高院拒絕

2017年02月21日 16:47 最後更新:16:47

退休法官王見秋的女兒王穎妤,早前入稟高院控告負責壹傳媒網頁的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壹週刊》出版商壹週刊廣告有限公司及提供照片的不知名者侵犯私隱和相片版權,指壹傳媒只為提高銷量,發布與公眾利益無關的事,要求法庭下令被告披露提供該兩張侵權相片的人士身分。高院今頒下判詞,拒絕王穎妤的申請。

王穎妤 資料圖片

王穎妤 資料圖片

法官雖同意王穎妤所指,壹傳媒發布兩張侵權相片不涉及公眾利益,亦明白王對其相片有私隱權,但法官同時指出,保護傳媒的消息來源亦是本案中需考慮的公眾利益。

判詞續指現階段無證據顯示壹傳媒會繼續侵權,王亦未因壹傳媒刊出涉案照片而承受任何實際上的經濟損失。在權衡王的個人權益及保護新聞來源兩方面,法官決定駁回王要求被告披露提供該相片人士身分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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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第6度延長調查壹傳媒審查員任期3個月

2023年04月27日 18:42 最後更新:18:42

政府4月27日宣布,將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事務的審查員陳錦榮的任期再延長3個月,直至7月27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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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資料圖片

壹傳媒。資料圖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是於2021年7月28日經考慮公眾利益,根據《條例》第841(2)及(3)條,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在同年9月14日,審查員向財政司司長提交了一份中期報告。

壹傳媒 資料圖片

壹傳媒 資料圖片

政府第6度延長調查壹傳媒審查員任期,至2023年7月27日。資料圖片

政府第6度延長調查壹傳媒審查員任期,至2023年7月27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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