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測試警方到場時間 運輸工認報假案8次等判監

社會事

測試警方到場時間 運輸工認報假案8次等判監
社會事

社會事

測試警方到場時間 運輸工認報假案8次等判監

2017年02月21日 16:58 最後更新:16:58

報稱為運輸散工的男子聲稱想戲弄警方,測試警方到場所需時間而在上月報了共8次假案,指竹園南及北邨發生縱火、偷竊及有人暈倒等。警方其後在一次掃蕩行動中,於該男子居住的大廈截停他,並發現男子的手提號碼與報假案的電話號碼吻合。



被告高志健(38歲)今於九龍城法院承認8項虛報警力罪,案件將押後到3月7日等候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惟裁判官明言判處監禁是合適判罰,期間被告需還柙看管。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一時貪玩,而且坦白承認控罪,亦願意賠償今次事件中的損失。

往下看更多文章

女子不忿丈夫遭投訴消防局外泊車 虛報火警囚四周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4年01月18日 15:51 最後更新:16:27

一名女子因不滿丈夫停泊在消防局外的車輛被投訴違例泊車,虛報一輛的士著火,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4星期。辯方提出上訴,被告獲准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患有抑鬱症,因情緒失控而犯案。被告亦向感化官表示,涉事消防局有不成文規定,容許消防員停泊車輛在消防局外,不滿投訴人見習消防員不清楚狀況。但裁判官認為,如果警員到場抄牌即代表該處並非合法泊車位置,被告亦可告知投訴人有關規定,但她卻因懷恨在心,致電虛報的士著火,浪費了消防及救護等相關人員共5小時28分鐘的時間。

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自私,浪費公眾資源,認罪已酌情扣減刑期。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案情指,34歲被告李育菁的丈夫,是筲箕灣消防局已婚宿舍的租戶。去年5月16日晚,一名當值見習消防隊長發現有數輛汽車停泊在消防局外阻塞道路,於是向柴灣警署投訴,而其中一輛屬於被告丈夫。被告其後致電恐嚇該名投訴人,她之後被控虛報火警及導致警力浪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