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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女警醉打途人罪成 官斥阻報警屬嚴重

社會事

休班女警醉打途人罪成 官斥阻報警屬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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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女警醉打途人罪成 官斥阻報警屬嚴重

2017年02月27日 18:50 最後更新:18:50

26歲休班女警袁樂欣涉去年7月8日因醉酒在上水天平邨管理處外襲擊兩名女途人,期間曾大叫:「我係香港警察,唔係大陸公安!」被告早前否認兩項普通襲擊罪,今在粉嶺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官指被告曾嘗試以警員身份阻止事主報警,令本案比一般情況更為嚴重。

被告袁樂欣 (資料圖片)

被告袁樂欣 (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事主陳启英的供詞與閉路電視有不相符的地方,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情況下裁定第一項控罪罪名不成立。另一事主黎孝芬供稱,她遭被告推撞有閉路電視的客觀事實支持,從片段中亦可合理推斷出,黎的腳部曾遭被推倒的單車卡着,才令她的鞋子掉落甚至破掉;即使黎稱因「怕得要死」而對當時情況記不清楚也有坦白承認,信納她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證人陳启英 (資料圖片)

證人陳启英 (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被告雖是醉酒鬧事,但本案比一般情況更為嚴重是因為她曾嘗試以其警員身份阻止事主報警,此舉是非常影響警隊的形象。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判,惟不得離開香港。

辯方求情指,被告2010年加入警隊後盡忠職守,熱心工作,曾多次獲得嘉許信。袁從未有定罪紀錄,過往亦有良好品格,是次犯案只是因一時酒醉,而且本案令袁有很大機會失去工作,已對她起了很大的阻嚇作用,希望法庭可輕判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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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先後兩宗持刀襲擊傷人案 2男受傷送院暫無人被捕

2024年04月24日 10:38 最後更新:11:49

上水周二晚深夜及周三清晨先後發生傷人案,暫時無人被捕。

清晨5時許,一名25歲男子在上水劍橋廣場對開,被3至4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用刀襲擊,疑兇登上私家車逃去。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列作傷人案處理。傷者頭及背部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其後轉送威爾斯親王醫院。

威爾斯親王醫院。資料圖片

威爾斯親王醫院。資料圖片

23日晚深夜11時許,上水清河邨清譽樓亦發生傷人案,一名23歲男子被約10名身穿黑色衣物的本地男子以刀襲擊。疑兇往雞嶺方向逃去,傷者頭及四肢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

兩宗案件均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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