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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偷釣魚用品 辯方質疑店主過度武力

社會事

休班警涉偷釣魚用品 辯方質疑店主過度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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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偷釣魚用品 辯方質疑店主過度武力

2017年02月27日 18:12 最後更新:18:12

中年休班男警涉嫌於釣魚用品店偷竊逾400元釣魚用品,被店東發現後拔足狂奔,終被東主及店員合力截獲報警。男警休班警蘇家文(41歲)早前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於觀塘法院開審。

涉案休班警蘇家文

涉案休班警蘇家文

辯方於控方傳召證人前表示會就拘捕過程提出爭議,指事發時店主是否有合理懷疑而拘捕被告,並質疑有否使用過度武力,又引述一份醫療報告所指被告於被捕後身上有傷。

店主劉傳德出庭作供時,指當天被告在店內形跡可疑、眼神閃縮,隨後自己因接聽電話及吸煙而到店外,看到被告離開店鋪便高呼「偷野」,被告跑約四、五米後店主用手拉停地被告,並稱「自然反應」下伸腳絆到被告,劉抱著蘇後二人倒下,並在數個途人協助下制服被告,另一陳姓店員趕到後報警。

10分鐘後警方接報到場,在蘇的黑色環保袋內搜出釣魚用品店內有售的貨物,劉承認未有親眼見到被告在店內偷竊,惟憑直覺蘇有偷竊。

辯方盤問時指劉沒有調查及查問便截停和制服被告,亦不清楚被告身上有否攜有該店貨物便高呼「偷野」,證人同意。劉承認曾雙膝壓在被告心口上,將被告壓在地上以防逃脫,過程也有途人及店員協助,惟否認有向被告使用過度武力,期間裁判官提醒辯方態度要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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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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