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醫院2014年發生嚴重醫療事故,一名血癌男病人接受化療後,因醫院職員派漏一張覆診紙,導致延誤2日覆診。病人終因頭暈入院,但死者入院4小時都沒有安排血液化驗及腦掃描,期間陷入昏迷,搶救3日終不治。案件今於死因庭展開聆訊,但遺孀一度泣不成聲需暫停作供。
事件中不幸身故病人是46歲的連穗文,他遺下太太和三名子女。遺孀黃惠珍今於庭上稱對瑪嘉烈醫院作出兩項投訴:死者於2014年5月5日到醫院覆診,主診醫生告知死者需於同月7日、9日再覆診,但其後只獲安排了9日的覆診紙。死者於9日不適送院時,醫方沒即時為死者抽血,延至4小時後才獲作抽血安排。
遺孀指,事發後其兒子才從排版得知,父親需於7日到醫院覆診。遺孀作供時泣不成聲,需稍作休息才能繼續作供。遺孀指,死者於2014年3月17日被確診患血癌,經第一次化療後於5月2日及5日覆診,死者主診醫生於5月5日覆診時向其表示,需於同月7日及9日再次覆診,惟最後有關人員只安排了死者9號覆診。
5月9日凌晨時份,死者告知太太感頭暈,並自行召喚救護車入院治療,到早上約8時,太太接到醫院來電,指死者陷入昏迷,其後直況轉差,血小板指數極低,最終於12日宣布死亡。
死因研訊主任又於庭上讀出,由醫院管理局寄給遺孀的一封信件,承認有關預約覆診是「溝通障礙」,又同意若早點為死者抽血及進行腦部掃描的話,情況會較理想,並為此道歉。
死者的主診醫生郭志恆於庭上指,當日有指示死者於7日及9日覆診,並把指示輸入於電腦中,其後姑娘或文員會協助安排有關指示。遺孀質問,若病人沒有前來覆診,院方有否相關機制應對,郭志恒則表示於今次事發後,院方已安排由較資深護士負責檢查紀錄是否有遺漏及有不脗合之處。
瑪嘉烈醫院急症室醫生黎啟業於14年5月9日為死者作檢查,指死者當日下午3時15分到急症室求診,並稱自己感頭暈及頭痛。黎指死者當時維生指數正常,但未能即場為死者作血小板測試,他解釋若於急症室做測試需時2至3小時,故決定轉介死者到內科醫院接受治療。案件於明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