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鄧桂思,獲26歲女文員鄭小姐捐出部分肝臟,並在瑪麗醫院完成換肝手術。對於應否修改法例,容許未滿18歲人士捐贈器官,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為修例可提供彈性,強調修例一定要有長時間討論。
林志釉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修例可提供彈性,會給委員會做考慮,強調修例一定要有長時間討論,但認為社會亦不可以每次有事時便依賴年輕人。
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成員蔡惠宏則指,委員會對這項規定的立場表示中立,又認為法例問題多於醫學問題。他指20年前訂立器官捐贈的法例時,未有考慮彈性處理器官捐贈的問題,是顧慮到非血緣關係的器官移植,會有較大風險,以及擔心出現器官交易,而且亦要考慮捐贈者的心智是否成熟。
出席同一節目的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期望本屆政府就修改有關法例展開諮詢工作。有議員提出臨時修例,陳肇始認為需要包括不同持份者作長時間討論,在保障病人、捐贈者及醫護人員權益及條例的彈性之間取得平衡。
陳肇始又對鄭小姐願意捐肝表示十分感動,又指現時本港的器官捐贈率較外國低,即使官方調查指出有一半港人支持器官捐贈,但只有25萬人簽署中央登記冊,政府會繼續做宣傳及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