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副主席黃幸怡在電台《香港家書》,提及今年器官捐贈的問題。她說本港每年約有4萬4千人去世,惟過去兩年只有334人願意遺愛人間去世後捐出器官,今年第一季屍肝捐贈數目亦僅僅只有7宗。
委員會過去兩年審批46宗活體器官捐贈申請,當中7宗捐贈人和受贈人並無親屬關係。她說其中三宗特別印象深刻,第一、二宗的受贈者是嬰孩,他們的家人都不適合捐贈,結果第一宗個案由嬰孩媽媽的運動隊隊友捐贈;第二宗是透過社交網絡呼籲後,由一名善心人士捐出器官。她說看到受贈者的父母知道有捐贈者肯救他們的孩子,作為媽媽的有很深的感受。
第三宗較為人知的是去年10月,一名退休校長因急性肝衰竭昏迷,生命危在旦夕,幸得前下屬副校長的太太捐肝給他,才得續命。當時受贈者身體狀況很差,有可能做不到移植手術,但捐贈者卻指既然已經決定捐贈肝臟,若校長不能接收,亦願意把肝臟贈與輪候冊上次位的人士。她說活體器官移植手術有風險,但捐贈人的無私精神及家人的支持,讓受贈者重生,與家人擁抱希望。
她透露市民對等候器官移植的報道特別關心,包括近期鄧桂思的個案。過去兩星期曾有多於50人聯絡院方表達有意捐肝,有三位做詳細諮詢,最終只有鄭女士在家人支持下,通過健康評估後捐出部分肝臟。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十分感謝捐肝的鄭凱甄,讚她為整個社會作出好榜樣,而且發揮大愛精神,但也提醒捐贈者,即使簽了捐贈卡,也要告訴家人自己意願,否則可能因為家屬死者意願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