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地產代理的男子於去年因不滿鄰居飼養的狗隻於凌晨吠叫,故持鐵剷打向唐狗,熟睡的鄰居被異常的狗吠聲驚醒,起身查看下驚覺男子正用鐵剷打其愛犬,鄰居將其制止並報警。男子今於屯門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期間男子准以五千元保釋候訊。

被告黎浩文(37歲)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他於去年10月31日於元朗大棠路禮修村44號外殘酷地毆打一隻狗,使其承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幼子剛出生,家庭開支變大,加上又受到失眠的困擾,故於案發時難忍狗吠聲而犯案,被告為此感到非常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