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聯同衞生署突擊搜查葵芳一間處所,涉嫌非法銷售及管有一款名為「胃王濃縮口服液」的未經註冊中成藥,行動中拘捕一名22歲女子。

未經註冊中成藥「胃王濃縮口服液」。

未經註冊中成藥「胃王濃縮口服液」。

衞生署初步調查發現,該處所出售未經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的中成藥「胃王濃縮口服液」。根據產品說明書的中文內容,上述產品聲稱有治療胃、12指腸潰瘍病,有促進潰瘍癒合的作用;對慢性胃炎、食道癌、胃癌、肝癌、腸癌等有效。

由於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安全、品質及成效均未經證實,故此服用未經註冊的中成藥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署方的調查正在進行,至今沒有接獲相關的不良反應報告。

警方在行動中拘捕一名22歲女子,涉嫌銷售未經註冊中成藥。根據《中醫藥條例》第119條,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