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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衣大王郭榮洗黑錢8.8億 判囚11年

社會事

泳衣大王郭榮洗黑錢8.8億 判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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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衣大王郭榮洗黑錢8.8億 判囚11年

2017年05月25日 17:41 最後更新:19:58

前上巿公司主席郭榮洗黑錢8.8億元等22項罪名成立,在高等法院判監11年。

前德發集團主席郭榮(資料圖片)

前德發集團主席郭榮(資料圖片)

有「泳衣大王」之稱的上市公司德發集團(現稱野馬國際集團有限公司)66歲創辦人郭榮,涉嫌在2006至2008年串謀最少兩人,詐騙德發集團4000萬股普通股,續盜取德發3400萬港元及清洗8.8億港元黑錢。

高院外籍法官薛偉成指,完全不接納被告聲稱財困或支付中國及柬埔寨公司職員的薪金,相反他是獲取私利,他的行為違反誠信,佢作為上市公司的主席及董事卻違反職務及責任,損壞香港金融市場的地位,也是加刑因素。另外,郭榮需要面對取消擔任董事資格15年。

郭榮判監11年(資料圖片)

郭榮判監11年(資料圖片)

雖然他最後選擇認罪,但是早前申請終止聆訊時,開庭7天後,忽然放棄申請,此舉延誤了法庭時間,故只給予20%的認罪折扣。郭榮需要就終止聆訊申請向控方支付訟費。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譚詠詩指,這是一宗非常複雜的商業罪案,涉及多個公司及銀行戶口,警方需要用長時間去追查資金流向、海外搜證、分析大量資料,增加調查困難,警方鍥而不捨,最終成功將罪犯繩之於法。 法庭的判決反映罪行的嚴重性,起了阻嚇作用。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幫他人開銀行戶口,或借自己戶口予他人,否則容易干犯洗黑錢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

郭榮於2008年離開香港,並於2013年回港被捕,於今年1月在高院承認共22項串謀詐騙、盜竊及洗黑錢罪,今被判入獄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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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破黑幫洗錢集團涉8500萬 一戶口半年交易逾4萬次

2024年03月28日 15:46 最後更新:18:45

警方展開一連3日針對黑社會的執法行動,包括偵破一個洗黑錢集團,涉款高達8500萬元。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姚永勤(中)、警司李木易(左)、總督察劉煜華(右),向傳媒簡報行動的執法成果。警方圖片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姚永勤(中)、警司李木易(左)、總督察劉煜華(右),向傳媒簡報行動的執法成果。警方圖片

警方搗破由黑社會操縱的非法賭博場所。警方圖片

警方搗破由黑社會操縱的非法賭博場所。警方圖片

警方搗破由黑社會操縱的非法賭博場所。警方圖片

警方搗破由黑社會操縱的非法賭博場所。警方圖片

警方分別於本月25日進行代號「凌曉」拘捕行動,及25至27日「犁庭掃穴」執法行動,合共拘捕82人(62男20女,年齡介乎14至83歲),包括黑幫高層頭目及多名臭名昭著的黑幫份子,並檢獲多件賭具、賭款及市值近300萬港元毒品等。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去年9月開始,針對黑社會洗黑錢展開名為「凌曉」的行動。調查發現一個洗黑錢集團在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間,利用合共9個虛擬銀行戶口,清洗由非法賭博網站得來的犯罪得益。

三日行動共拘捕82人。警方圖片

三日行動共拘捕82人。警方圖片

三日行動共拘捕82人。警方圖片

三日行動共拘捕82人。警方圖片

三日行動共拘捕82人。警方圖片

三日行動共拘捕82人。警方圖片

犯罪集團為掩飾資金流向,利用多個戶口在短時間內頻繁且大量地互相轉賬,其中一個戶口於半年內交易超過4萬次,而相關9個銀行戶口合共有超過10萬次可疑交易紀錄。本月25日,警方以洗黑錢罪名拘捕包括首腦在內的6名集團骨幹成員,年齡由31至48歲,均有黑社會背景。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同一時間,新界南總區聯同總區內各警區本月25至27日,一連三日展開代號「犁庭掃穴」的大型反黑社會執法行動,出動超過1000人次,主力針對區內非法賭博、毒品和其他涉及黑社會的案件。行動中拘捕多人,罪名包括「自稱三合會成員」、「販運危險藥物」、「藏毒」、「傷人」、「意圖搶劫而襲擊」等等。

證物。警方圖片

證物。警方圖片

證物。警方圖片

證物。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凌曉行動」是針對黑社會的高層頭目及核心骨幹成員,主動出擊,調查他們的犯罪活動及可疑收入,及採取果斷的執法及拘捕行動,以打擊相關非法社團的氣焰。

證物。警方圖片

證物。警方圖片

警方強調,不會容忍任何黑社會活動,將繼續不遺餘力,打擊非法賭博、毒品、暴力罪案及其他牽涉黑社會的罪行,以遏止黑社會活動以及堵截黑社會收入來源。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姚永勤(中)、警司李木易(左)、總督察劉煜華(右),向傳媒簡報行動的執法成果。警方圖片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姚永勤(中)、警司李木易(左)、總督察劉煜華(右),向傳媒簡報行動的執法成果。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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