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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開班仍收學費 周東山上訴:想砌我生豬肉

社會事

無法開班仍收學費 周東山上訴:想砌我生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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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開班仍收學費 周東山上訴:想砌我生豬肉

2017年05月26日 14:39 最後更新:14:40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辦語言中心,被指明知中心勢因欠租未必可以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仍收取兩名學生家長共8900港元學費,被法庭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判監14日緩刑12個月。周東山今在高院提出上訴。

法官主動指,原審法官未有處理《商品說明條例》中的兩條條例第13(I)條及26條有關免責辯護的規定,案件或需要重審,但控方及周東山均反對重審,法官押後裁決。

周東山指案件已纏繞兩年多,自己年事已高,「我無多幾年命」,現時72歲的他反對重審,若再重審便「投降」,「我做過高官,關心民間疾苦,想將研究益下一代」。周認為「有人想砌我生豬肉」,他稱自己出資1900萬經營中心,案發時有人願意注資,故不是面臨結業仍收家長錢,為此提出上訴。

控方反對重審,因原審時已列出條例相關的元素,原審法官理應可藉審視證據決定上訴人有否付出行動以維持中心繼續經營,做足防範措施。控方認為周東山在中心結業的高風險下仍收錢,等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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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客墮中藥材磨粉「両變錢」消費陷阱 海關快速行動隊隔日拘藥店男店員

2024年03月21日 21:09 最後更新:21:27

內地遊客光顧藥店懷疑誤墮藥材磨粉「両變錢」的消費陷阱,海關接報派快速行動隊調查,並在翌日拘捕一名涉嫌作「誤導性遺漏」銷售的男店員。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陳易呈表示,20日海關接獲一名內地旅客舉報,指一間位於中環的藥店﹐以不良營商手法向事主進行銷售。海關快速行動隊接到舉報後隨即聯絡受害人,並在同日晚上展開調查,發現藥店店員在銷售中藥材時,涉嫌使用「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並在21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1歲藥店男店員。

陳易呈稱,案中受害人在3月19日去到中環一藥店選購保健品,隨後藥店一名男店員稱受害人有健康問題,向受害人推銷三款中藥材以改善體質。男店員介紹首兩種中藥材時,都表示藥材依「両」為計價單位,但當介紹第三種藥材、即真珠草時,店員只提及有兩款不同價格,分別為680及1280元的真珠草可供選擇,但就沒有提及計價單位。

陳指,受害人選擇1280元的真珠草後,店員建議受害人購買八両份量珍珠草。受害人稱在購過程中,曾多次詢問總價,但店員每次都迴避並無回答。店員其後將中藥材磨粉,受害人於是再問總價錢,但店員同樣無回應,直至磨粉之後店員才向受害人表示,真珠草是以「錢」作計價單位,並向受害人表示八両真珠,草總價為102,400元。受害人不同意價格並表示拒絕購買,但店員就稱藥材已磨粉,受害人最終無奈以該價格購買,比預期以「両」計價的售價多出10倍。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主任陳易呈簡報案情。 香港海關FB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主任陳易呈簡報案情。 香港海關FB

海關快速行動隊在20日下午收到舉報後,立即聯絡舉報人、並對涉案商戶進行調查,於21日即採取拘捕行動。陳稱,這表明海關有決心嚴厲打擊這類針對訪港旅客、破壞香港作為購物天堂、好客之都美譽的違法行為,如果發現有商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必定會果斷執法;來港短期留港旅客,如提出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舉報,海關會調派快速行動隊迅速處理及跟進。

陳易呈提醒商戶必須遵守法例規定,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者隱藏重要資料,又或者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者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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