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昨公布新編訂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初中須至少預留三十九小時作《基本法》課時,若學校不設生活與社會科,須採用教育局編制十五小時的獨立單元「憲法與《基本法》」,單元內容昨首度曝光,大部分內容沿用以往的「明法達義」教材套內容,而「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佔了課時的五分之一。
教育局昨更新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要求學校於初中階段,預留至少三十九小時教授《基本法》內容,包括必修的中史科二十四小時,以及生活與社會科十五小時;若學校未設生活與社會科,或該科沒有教授《基本法》,則須採用當局編制十五小時的獨立單元「憲法與《基本法》」,輔以現成資源教學。連同並非強制初中必修的地理及世界歷史科,基本法教育的課時將約五十小時。
當局昨提前一天把「憲法與《基本法》學與教資源」上載,教材涵蓋九大單元(見附表),採用電腦簡報形式,大部分內容取材自前年訂正的「明法達義──《基本法》學習教材套(初中)」及去年推出的輔助視像光碟,其中「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佔課時比例最高,達三小時,簡報亦逾百頁,其中引用「明法達義」以圖表列出「政改五部曲」,包括節錄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的主要內容,並列明政改方案被立法會否決,第五任特首選舉須根據「八.三一」決定而要沿用一千二百人組成選委會選出的選舉辦法。
新教材套雖名為「憲法與《基本法》」,但涉及中國憲法部分,僅集中於講解《基本法》憲制地位、制訂和公布過程的單元,強調特區的憲制基礎「建基於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憲法》是《基本法》的最終依據」,並有解釋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關係的內容。
另外,對於備受關注的初中中史科,《中學教育課程指引》首次訂明以獨立科目模式教授的學校「應繼續沿用此模式」,至於現時少數採取單一歷史科或綜合課程模式的學校,則須以中史作為學習主軸,並提供「類似獨立教授中國歷史科」的有系統並獨立的中史教學單元。課時安排維持不變,即學校須預留「初中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中,不少於兩成半的課時教授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