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早前提出可由政府以先導形式,助非牟利機構合法分租安全衞生的劏房給基層,引起社會討論。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和副主席尹兆堅皆認爲可試行相關建議。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表示,法分租安全衞生的劏房是短期措施,可以儘管嘗試,但成效有多大 ,能供應多少,需時多久等詳情,要留待局長再作交代。她相信,若政府有決心處理相關問題,技術問題應該不難解決,惟法例及入則等問題較大,需要政府出手解決。至於單位應租給什麽人士,麥美娟認爲政府不應介入太多,而是留待幫助基層或劏房戶的相關非牟利組織自行安排,政府適宜提供法律和技術上的支援。
副主席尹兆堅表示,本港的房屋問題嚴峻,中短期措施不能再墨守成規,即使現時有地,土地房屋的問題在未來10年都不會顯著改善,因此不會反對任何建議措施。他直指最關注相關措施的規模,認爲合法分租安全衞生的劏房建議只是「滴水車薪」,規模不會很大,亦會面對技術問題。他期望政府能對貨櫃屋的建議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