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兩份馬報《騎師日報》及《大勝馬經》閙出雙胞事件。原本經營馬報超過40年的新美景出版有限公司,與新買家洽談轉手生意,但對方只付了190萬港元,遠低於口頭承諾下的收購價,原告認為交易告吹,控告新買家中國互動媒體有限公司及其持有人章佳強,要求法庭聲明被告聲稱的有關報刊轉讓交易未有完成,並禁制被告繼續以上述兩報刊之名出版刊物,及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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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謝中欽及其名下的新美景出版有限公司,被告為章佳強、章名下的中國互動媒體有限公司、巨泉印刷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大勝馬經出版社有限公司,以及鴻圖國際發行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去年4月謝透露有意退休,而章與謝數次討論後,章表示有意收購原告的《大勝馬經》、《騎師日報》及《太陽馬經》,謝口頭上向章索價最低2000萬元,章亦口頭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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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曾於去年6月就有關交易,簽下一份不具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意向書。另外謝為表誠意,通知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將《大勝馬經》及《騎師日報》轉名至中國互動媒體。惟原告指中國互動媒體由去年8月25日至今年1月13日只向原告支付了190萬元,原告向被告查問時對方表示需時籌集資金,但原告卻突然於今年7月收到被告的律師信指被告已擁有兩報刊,要求原告停止印製有關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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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認為從未與被告達成任何有法律效力的協議,被告所出版的《大勝馬經》及《騎師日報》均屬侵權產品,故入稟禁制被告繼續以上述兩報刊之名出版刊物,並要求被告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