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車長去年11月15日中午帶醉上班,載病者到醫院途中,撞上前方慢駛欲落客的小巴,幸無人受傷。警方到場發現他沒帶駕駛執照,驗出酒精超標6微克。他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醉駕及沒有攜帶駕駛執照罪。

已停職被告吳肇邦(27歲)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指是次為單一事件,有深切反省。裁判官判他罰款2,000元、履行社會服務令100小時、需停牌6個月及參與駕駛改進課程,另需付堂費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