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前國家領導人讚賞的名山水畫家利乙鋒,去年12月10日,乘搭國泰由新加坡往返香港的航班上,涉襲擊女機艙服務員,案件今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被告並無律師代表,由自己出庭自辯。

女機艙服務員賴泳文供稱,案發當日她在機上派餐,期間被告以普通話要求索取溫水,但由於她正在派餐未能即時提供,故叫被告等等。其後被告再次以普通話作同樣要求,並舉起手向她投擲紅色膠杯,其腰部被擊中,杯跌在地上,由其他乘客拾回予她。賴感到痛楚,同事其後為她檢查時發現位置紅瘀。

賴稱被告向她投擲杯隻後,她向被告指不可這樣做,但向他提供熱茶,被告卻大吵大鬧,責罵她沒有職業操守。賴其後向上司及機長匯報事件,警方終在飛機降落後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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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並無律師代表,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他自稱患嚴重糖尿病,需要白開水吃藥。當日他向其他空姐要求白開水,等待了10至20分鐘仍未取得水,其後再向賴作同一要求,賴著他「等一陣」,他繼續等待5至6分鐘。

期間曾有一名「好心的」男乘客「同情」他,替他取水,但仍要「等等」。被告其後在座位上轉身,拿起灰色的杯,但因手震杯跌到後面的座位。

利自辯時稱,認為女機艙服務員早上的供詞為無稽之談,是「莫須有」,但承認當時十分心急想要白開水吃藥,他曾四次向空姐提出取水要求,但等候很久仍未能取得水而感到憤怒,超出其忍耐力。

利又稱當時機上有高級職員與他對話,但並沒有指控他「掟杯」一事,他其後不准下機,但沒有人向他解釋為何不准下機,被捕後亦沒有人告訴他因何被捕,到達警署才知有「掟杯」的指控。案件押後至4月9日裁決。

資料顯示,利乙鋒1947年於廣東陽江出生,現定居香港。他成名前是一名企業家,曾身家過億,但因官司纏身多年,而令生活拮据及艱苦,但生活經歷令他後來的畫作充滿生命力和感染力,備受藝術界推崇。

前國家領導人華國峰亦對他十分欣賞,在看過利乙鋒的作品後,欣然提筆寫下「關山月的梅,利乙鋒的竹」,以示褒獎和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