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香格里拉酒店於07年向屋宇署申請加建一層作為會所,附設泳池、更衣室及宴會廳等,但屋宇署拒絕批准圖則,指加建項目令酒店超出地積比率限制,上訴審裁小組前年9月亦駁回酒店的上訴。酒店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上訴裁決及重審,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

代表酒店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上訴聆訊由上訴審裁小組主席及3名委員進行,惟裁決結果只有其中3人簽署,因未能聯絡另外一名女建築師而欠缺其簽署,認為委員會在此情況下沒有司法管轄權作出裁決,因此須撤銷有關決定及發還重新考慮。

余指出根據條例,委員會有權以大比數作出裁決,例如4比3就是大比數。惟就本案而言,本來合共4人被任命就此個案組成評委裁決,如最終欠缺1人簽署,等於由4人評委變成3人評委,違反條例,與有人持不同意見的大比數裁決情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