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動男今早在高院法庭內拔出菜刀,向法官陳嘉信指嚇事件真相大白。涉案姓余男子逃之夭夭後,向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的辦事處求助,經勸解後與林卓廷到灣仔警署自首。他解釋因不滿陳官早前的裁決,一時衝動犯案,向法官及市民道歉。
持普通話的涉案男子姓余,持香港身份證。傍晚近6時,余在林卓廷陪同下到灣仔警署外會見傳媒。林卓廷表示,下午接到上水辦公室同事通知,高等法院持刀指嚇法官的男子向他求助。他其後在立法會與姓余男子會面,對方表示明白自己的行為錯誤,決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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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動男今早在高院法庭內拔出菜刀,向法官陳嘉信指嚇事件真相大白。涉案姓余男子逃之夭夭後,向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的辦事處求助,經勸解後與林卓廷到灣仔警署自首。他解釋因不滿陳官早前的裁決,一時衝動犯案,向法官及市民道歉。
持普通話的涉案男子姓余,持香港身份證。傍晚近6時,余在林卓廷陪同下到灣仔警署外會見傳媒。林卓廷表示,下午接到上水辦公室同事通知,高等法院持刀指嚇法官的男子向他求助。他其後在立法會與姓余男子會面,對方表示明白自己的行為錯誤,決定自首。
林卓廷稱,余早前涉及一宗襲警案,其後脫罪,他事後申請民事索償但不成功。今早一時衝動下犯案,余先生早在捲入襲警案期間,曾向他尋求協助。
余會見記者時坦承自己犯錯,對今早的行為向法官及市民道歉,指自己一時衝動下犯案,經勸導下感到對不起。他說:「菜刀是家裏人買來切菜用的,當時菜刀放在背包裏,看到那個(法官)一時衝動,所以拿出來的。」
林卓廷強調,余先生明白自己行為的錯誤,自首是要承擔責任。林卓廷又表示,不滿法庭裁決,應循法律途徑解決。
林卓廷稱,余早前涉及一宗襲警案,其後脫罪,他事後申請民事索償但不成功。今早一時衝動下犯案,余先生早在捲入襲警案期間,曾向他尋求協助。
余會見記者時坦承自己犯錯,對今早的行為向法官及市民道歉,指自己一時衝動下犯案,經勸導下感到對不起。他說:「菜刀是家裏人買來切菜用的,當時菜刀放在背包裏,看到那個(法官)一時衝動,所以拿出來的。」
林卓廷強調,余先生明白自己行為的錯誤,自首是要承擔責任。林卓廷又表示,不滿法庭裁決,應循法律途徑解決。
中區警區總督察(行動)勞瑞蓮(資料圖片)
案發早上10時許,現場是7樓13庭,當時正由法官陳嘉信進行一宗民事藐視法庭案,一名男子到庭旁聽,並坐近法官位置,期間突然亮出一把菜刀,以普通話向法官高呼:「無法無天!你以為我找不到你」。法官隨即休庭返回內庭,其後男子逃去無蹤。警方中區警區總督察(行動)勞瑞蓮表示,涉事男子在一個棕色的背包中取出一把約8吋長、5吋闊的菜刀,動機未明,警員接報到場後,曾兩次在法庭內進行搜查,無發現疑人。
一名18歲青年2020年5月示威中破壞飲品店,被判入教導所,他刑期上訴得直,改判監禁4個半月,緩刑24個月。
張慧玲法官。 資料圖片
事發時7名青年涉嫌在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破壞一間連鎖飲品店,其中案發時18歲的男學生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判入教導所。被告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表示因精神問題入院不宜判入教導所。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他的定罪上訴,刑期上訴則得直。
上訴方引述教導所報告指,上訴人因精神問題不宜判入教導所,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保持行為良好,中學文憑試成績不俗,成功考上大學,但其後才因精神問題入院,希望法庭體恤,減輕刑罰。
高等法院。(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說,上訴人原審時求情指自己一時貪玩,但教導所報告卻否認曾經犯案,顯示完全沒有悔意,報告質疑上訴人詐病或誇大病情,明明要接受治療但屢次缺席覆診,法官最終駁回定罪上訴,刑期上訴就得直,撤銷教導所判刑,改判監禁4個半月,緩刑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