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政府代表介紹最新修改性犯罪法案文本時,將強迫他人忍受非陽具插入體內視為強姦,而非加重性脅迫罪。
鄭志強指出,法案其中重要修訂包括對強姦罪作出兩項修改,將強迫口交行為納入強姦罪範圍,而政府經聽取委員會意見,將強迫他人忍受以身體其他部分或物件插入肛門或陰道,亦視為強姦,而非最初文本建議與之刑幅相同的加重性脅迫罪。
設計圖片
在加重刑罰方面,為加大對被害人的保護,建議將行為人引致被害人染上危及生命的疾病,如愛滋病,刑幅上、下限各加重二分之一。
鄭志強表示,是次法案的修訂有八大重點,委員會經多次細則性審議,立法會與政府法律顧問於三月底交出工作文本,及後召開了多次技術性會議,完善文本內容,昨為委員會最後一次審議該部法案,現待政府提交正式修訂文本,預料五月上旬簽意見書。
是次修訂引入了新罪狀,政府希望於法律生效前進行普法工作,因此法案將自公佈後的六十日生效。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23歲女子被控冒充14歲少女,透過社交媒體誘使多名男孩與她發生性關係,面臨重罪指控。
23歲女子冒充14歲少女 誘使未成年男孩發生性關係
《霍士新聞》報道,辛格(Alyssa Zinger)被控冒充14歲在家自學的少女,在Snapchat和TikTok等社交平台結識未成年男孩,誘使他們與她從事性行為。
去年11月被捕 受害者增至5人
檢方指控辛格至少有5名受害者,年齡在13至14歲之間。
去年11月遭首度逮捕涉2項性侵及5項猥褻罪名 4月再被捕
辛格去年11月遭首度逮捕時,面臨2項性侵及5項猥褻罪名。警方調查後發現,更多受害者受到辛格性侵。她4月4日再次被捕,多項重罪指控包括猥褻或淫蕩的騷擾、猥褻或淫蕩的毆打、網路性騷擾、持有兒童色情物品,以及透過電子設備在州內傳播兒童色情物品。
法官指被告蓄意犯案拒絕保釋
法官上週一(8日)拒絕辛格的部分保釋請求,斥責她「是這個案件的問題核心,妳對這些男孩的行為是非法的,是他們拍了影片、還是妳拍了影片都是不對的,妳是唯一的成年人。」
AP圖片
辛格的律師求情表示,她的委託人就學期間曾面臨情緒和發展上困擾,全部有文件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