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前職員李莉因虛假信託基金認購單,早前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後,被證監會終身禁止重投業界。
證監會指,李莉在關鍵時間負責銷售及推廣匯豐的投資及保險產品,區域法院早前裁定,她向前僱主訛稱在2012年9月及10月曾向5名客戶銷售一些單位信託基金及一項保險產品,並聲稱已向該5名客戶解釋有關產品的詳情及投資風險,滙豐因此處理這些客戶的認購單及投保申請,並向她支付銷售佣金。
事實上,該5名客戶是由1名同事轉介給她,而她從未與他們見面,亦沒有向他們銷售任何產品。
區域法院亦裁定,她在2012年11月26日向上述同事支付3萬至6萬元,作為其將客戶轉介給她的經濟報酬。
鑑於她被判刑事罪名成立,證監會認為她並非獲發牌或註冊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該個案由金管局轉介證監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