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法院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郭伯雄宣判後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會上訴。

軍事法院經審理認為,郭伯雄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真誠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全部追繳。一審判處郭伯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

郭伯雄於去年4月被調查,去年7月底移交軍事檢察院調查,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陞或調整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74歲的郭伯雄自2002年出任中央軍委副主席,和已經病亡的另一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長達十年掌控解放軍,架空時任軍委主席胡錦濤。退役少將楊春長早前證實,郭徐公開在軍隊賣官,提拔軍官「都有行情,都有價碼」,一個大軍區司令叫價2千萬人民幣。

20160504_CH_郭伯雄 (1)

20160504_CH_郭伯雄 (1)

郭伯雄是家族式腐敗,除了少將兒子、原浙江省軍區副政委郭正鋼,夫人何秀蓮、女兒郭永紅、秘書陳風泗也被抓。何秀蓮據報充當郭家對外聯絡人,拋頭露面受賄。有總參內部人士透露,軍級以上幹部想升職,一般通過何秀蓮來運作,特別是非陝西籍或蘭州軍區幹部。

除妻子外,據傳郭伯雄的女兒及女婿,也染指軍隊部分採購生意。郭正鋼之妻吳芳芳在浙江利用軍方土地「圈錢」蓋爛尾樓,並向公眾集資至少12億元人民幣難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