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就脫離歐盟程序案作終審宣判,指政府啟動脫歐程序須先經國會批准,裁決對文翠珊政府而言是一大挫敗,令國會在啟動脫歐的議案擁有更大的發言權,反對議案的議員有機會修訂該議案。最高法院同時裁決,政府在脫歐問題毋須獲蘇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的同意。法院判決後,政府稱會如期在三月底限期前啟動脫歐程序。
最高法院十一名法官以八票對三票,駁回政府對脫歐程序案的上訴,裁定政府未獲國會授權不得啟動脫歐程序。英國高等法院去年曾裁定,政府啟動脫歐程序前須經國會批准,政府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政府主張首相文翠珊可以行使通稱「皇室特權」的行政權,啟動歐盟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與歐盟展開兩年的脫歐談判,最終被最高法院駁斥,十一位法官多數決同意,退出歐盟意味必須修改英國法律,因此必須諮詢國會。
最高法院同時裁定政府在脫歐問題上毋須得到蘇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的批准,意味蘇格蘭、威爾斯及北愛國會在英國脫歐進程中沒有直接發言權。最高法院的裁決讓文翠珊政府只需集中火力,爭取英國國會批准啟動脫歐程序。由於蘇格蘭強列反對脫歐,北愛政治前景不明朗,政府憂慮蘇格蘭或北愛議會一旦直接介入,英國脫歐進程可能會受到阻滯。首相府發言人稱尊重最高法院裁決結果,但堅稱將按計劃三月底前啟動脫歐程序。反對黨英國工黨發言人表示,工黨不會阻撓脫歐談判啟動。
政府準備向國會提交一份簡短法案,尋求國會批准政府如期啟動脫歐程序。脫歐事務大臣戴德偉說,將在「幾天內」提出立法草案,賦予政府啟動里斯條約第五十條的法律權力:「這將會是盡可能直截了當的法案,以落實人民的決定,同時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他表示,直截了當的法案可確保政府迅速推進程序,趕及在三月底前正式提出申請脫離歐盟的計劃。文翠珊月中表明英國將尋求硬脫歐,即不會留在歐洲單一市場,同時承諾英國與歐盟的脫歐協議最終將交由英國國會表決通過。
輿論認為,最高法院裁決結果不會改變英國脫歐的方向,由國會發號司令,只是讓國會在脫歐議案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英國下議院去年底曾投票同意與首相在啟動脫歐時間上保持一致。上議院至今尚未就此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