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方特別調查本部決定提請法院簽發逮捕證,逮捕被彈劾下台的前總統朴槿惠。法院將於星期四聆訊,未知朴槿惠會否出庭。
朴槿惠被指控受賄、濫用職權等13項控罪。檢察部門聲明指,她濫用權力和地位,從企業收取賄賂、侵犯企業自由管理權,加上洩露政府機密,情節嚴重。
檢方認為她所涉及罪行之多,是歷任總統中少見,如果罪成可被重判,提請拘捕在所難免;又指朴槿惠接受調查時否認指控,認為她有可能毀滅證據,加上涉及親信干政風波的人包括崔順實、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以至其他跟從朴槿惠指示的官員均已被捕,不申請拘捕朴槿惠並不公平。
朴槿惠成為繼前總統盧泰愚和全斗煥後,第三位被檢方提請批捕的前總統。檢察部門的拘捕令,包括指控朴槿惠涉及受賄,罪成可能會被判十年以上監禁。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會在周四早上聆訊,決定是否批准檢察部門要求,預料法院會要求朴槿惠出庭,最遲周五凌晨宣布聆訊結果。不過就算法院拒絕發拘捕令,檢察部門仍可直接起訴朴槿惠。
朴槿惠上星期二以疑犯身份到首爾中央檢察廳,就她被指受賄濫權、縱容親信干政等十三項指控,接受長達十多小時的「馬拉松式」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