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才女作家林奕含輕生後,補習名師陳星遭控訴誘姦。台南地檢署經過113天調查後,決定不對陳星起訴。
檢方指,經查陳星與林奕含在2009年,林高中畢業後開始交往,2個月後兩人發生性關係,同年10月分手。1個月後林奕含自殺入醫院,但林的病歷資料中,從未提及遭人性侵。所以檢方認定陳未有觸犯法律。另外,檢方又指從人證、物證顯示,陳星與林奕含的交往是兩情相悅。發生性行為時林奕含已經年滿16歲。
另外,對於外界指陳星以老師的權勢或機會誘姦林奕含,檢方稱兩人交往及發生性行為是在林高中畢業後,當時兩人已經不是師生關係,所以沒有觸犯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罪。
在林奕含輕生,她的父母指控陳星誘姦女兒後,陳星曾提出和林奕含交往證明,是林奕含親筆手寫張懸「關於我愛你」的歌詞,及林奕含曾贈送給他的禮物,為自己辯護。
林奕含今年4月27日在家中輕生,她的父母透過出版社發表聲明,提到「奕含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糾纏著她的夢魘,讓她不能治癒的主因,不是憂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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