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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嚴重交通事故 車夫被判流放三千里

歷史長河

唐代嚴重交通事故 車夫被判流放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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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嚴重交通事故 車夫被判流放三千里

2017年03月13日 10:00

1973年,新疆阿斯塔古墓出土的文物中有一則卷宗《唐寶應元年六月康失芬行車傷人案卷》,比較完整地記載1200多年前一宗交通案件審判程序和罰則,顯示出唐律嚴厲處理交通事故的態度。

據文獻指,公元762年,即是唐代宗李豫即位那年,6月在西域重鎮高昌城發生了一宗嚴重交通事故。有兩個8歲的孩童,一男一女,被一架高速奔馳的牛車撞至重傷,引發一場官司。事發的高昌是西域中重要的中西陸路交通樞紐,6月正值天氣火熱又悶熱的時節。高昌人史拂的兒子金兒和鄰居曹沒冒的女兒想子,大家都是8歲,事發時正在商人張遊鶴的店舖前玩耍,一輛運載著建築材料土坯的牛車,快速地駛過,撞飛了金兒及想子,他們腰部以下全部骨折,生命危在旦夕。

阿斯塔納出土的唐代牛車 (網上圖片)

阿斯塔納出土的唐代牛車 (網上圖片)

肇事者是30歲的年輕男子康失芬,是一名在高昌做生意的外地人的工人,受僱已達至少一年。事故發生後,史拂和曹沒冒分別向官府提交了狀子,除了陳述孩子被牛車軋傷的經過,還向官府提出了要求處理,把康失芬的僱主靳嗔奴告上官府。史拂的狀子這樣寫:「男金兒8歲,在張遊鶴店門前坐,乃被行客靳嗔奴家生活人將車碾損,腰已下骨並碎破,今見困重,恐性命不存,請處分。謹牒。元年建未月日,百姓史拂牒。」

這一單案件由一個叫「舒」的判官處理。案件調查中,舒先是詢問肇事人康失芬,康失芬說牛車是借來的,自己駕駛技術不過關,在牛奔跑的時,自己「力所不逮」以致釀成大禍。舒再問康失芬有什麼打算時,康失芬表示「情願保辜,將醫藥看待。如不差身死,請求準法科斷」,換句話說就是先請求保外為傷者治療,如果受傷的人不幸身亡,再按法律處罰自己。

《唐寶應元年六月康失芬行車傷人案卷》 (網上圖片)

《唐寶應元年六月康失芬行車傷人案卷》 (網上圖片)

康失芬的「請求準法科斷」,那當時的唐律如何就這類交通案件處分?按照唐朝法律《唐律疏議》卷二十六之規定:「諸於城內街巷及人眾中,無故走車馬者笞五十,以故殺人者減鬥殺傷一等。」,「鬥殺傷」即是故意殺人,最高刑是死刑,比它減一等,就是長流三千里。這是唐代五刑之一的流刑中的最高等級,一般還有附加刑:三年「居作」,就是三年佩戴枷鎖勞動。

據了解,流放期間,犯人一般都發配到西北絕域、西南煙瘴和東北苦寒之地,開墾這些地方,沒有朝廷的詔赦不能離開。

高昌故城今貌 (網上圖片)

高昌故城今貌 (網上圖片)

此案中,判官舒最終判決肇事者康失芬「流放三千里」。這份出土的捲宗,不單揭開1200多年前那次車禍的事實真相,也讓我們看到唐代交通事故案件具體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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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東:新疆發展成就有目共睹 謊言必在事實真相面前破滅

2024年04月10日 18:52 最後更新:23:34

在北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召開國家駐華使節交流會。

外交部副部長陳曉東。資料圖片

外交部副部長陳曉東。資料圖片

外交部副部長陳曉東致辭時表示,中國政府始終把維護新疆社會穩定擺在首位,以穩定確保發展,以發展促進人權。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新疆依法開展反恐和去極端化鬥爭,有力維護了各族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今天新疆已連續7年多沒有發生暴恐事件,可以說人心安定、社會穩定、百姓安居樂業。

陳曉東說,中方積極推動新疆高水平對外開放,著力將新疆打造成為亞歐黃金通道和向西開放的橋頭堡。他強調,中國的治疆政策成效顯著,新疆發展成就有目共睹,但仍有極少數人戴著有色眼鏡看新疆,故意炮製謊言、傳播病毒,嚴重損害新疆發展穩定,侵犯新疆民眾的基本人權,但謊言終究是謊言,必將在事實和真相面前破滅。

天山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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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近年多批次外國政要、外交官、媒體記者赴新疆參訪,還有很多遊客到新疆觀光,他們紛紛表示新疆完全不像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和媒體所宣傳的那樣。外交部希望大家繼續做新疆對外開放的推動者,抵制借所謂強迫勞動在新疆製造強迫失業、強迫返貧,讓繁榮新疆持續煥發生機活力,繼續做公平正義的捍衛者,拒絕謊言,為新疆點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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