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古典名著,例如《水滸傳》等,間中都會留意到有些好漢因各種理由,被官府發配「千里之外」充邊。不少人可能會想,為甚麼不乾脆送去監獄,又或者起監獄,而為了發配犯人千里之外,加上由兩名官員押著,三個人一路上,飲飲食食等等也要花錢,浪費人力資源......
發配邊疆是古代一種僅次於死刑懲處方式,作為死刑的代替品「刑莫慘於此」,自秦漢時期就有了,不過當時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貴族,宋朝時開始正式入律。《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餘條,其間情理輕者,亦可複古徒流移鄉之法,俟其再犯,然後決刺充軍」。將犯人發配到邊疆的最初目的是為了充實邊防軍力,後來又成為了開發區的勞動力。據《清史稿·刑法志二》載,流放分四千里的「極邊」、「煙瘴」;三千里的「邊遠」;兩千五百里的「邊衛」;以及一千里的「沿海附近」作為執行刑罰場地。充軍重刑在明朝時最盛行,清代沿襲,一般在定罪後由兵部發配。
我們經常看到的流放幾多千里,究竟出名的是去哪裡?據了解,「極邊」的流放地主要分佈在極南或極北之地,「煙瘴」為西南邊遠地區,即是現今廣西、雲南一帶,由於這些深山叢林的地方,蒸發出來濕熱霧氣,「人觸之輒病瘧」,所以人人認為去到那裡都有死沒生,宋代歐陽修 《論臺諫官唐介等宜早牽復札子》載:「唐介前因言文彥博 ,遠竄廣西煙瘴之地,賴陛下仁恕哀憐,移置湖南 ,得存性命。」
另外,有的朝代也將犯人發配到海島,在宋代,朝廷就將海南島和沙門島作為流放重刑犯的流放地。北宋大文豪蘇東坡被貶官時就是貶至儋州,即海南島,當時是荒蠻之地。至於沙門島,即是現在山東煙台對出的群島,因為地處偏僻,四面環水,自五代時起就成為最重刑犯的流放地,《舊五代史·隱帝紀下》載:「庚午,前永興軍節度副使安友規除名,流登州沙門島。」到了北宋時,「沙門島」在典籍中常見,以北宋末年為背景的《水滸傳》,提到「盧俊義即被刺配此地,發配途中被燕青救回」。也據說北宋建隆年間,就有八個犯人遊了三十多里的水路逃出沙門島,成為「八仙過海」的傳說來源之一。
由於古代士卒非常不願意到邊遠地區戍邊,發配到邊疆的犯人無疑是一個士兵來源地。另外,耕地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將犯人當作免費的勞動力為國家搞開發,獲得的收入遠大於流放犯人的花費。另外,將重罪的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而不殺,還可以顯示統治者的「仁慈」及「寬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