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經常說志忠是衝動的孩子,做事不顧後果,直到闖出禍來才肯收手。好像他只有兩歲時,就試過觸摸熱呼呼的湯,幾乎燙傷了小手﹔他又試過突然走去「摷」垃圾桶,結果弄到自己髒兮兮。
大部分孩子好奇心很強,甚至不能預見行為後果,他們想往哪裡跑就憑著本能行動,這種衝動、不計後果的現象,確裁令不少爸爸媽媽極為頭痛,但這亦是孩子成長的必然階段,父母們試想想自己年幼時,是否亦經歷逩這種歲月?爸爸媽媽不用大驚小怪,反而應該想辦法協助孩子度過這段成長歷程。
孩子的好動可說是與生俱來,兩、三個月大的嬰兒能在床上「郁手郁腳」,到了五、六個月,他們看見東西就抓,抓住就放進咀巴。到了他們懂得走路,他們就會到處跑,這兒玩一會,那兒又看一會。孩子天生好動,渴望引起別人關注,這樣才有成功感。
不過,隨著孩子進入幼稚園,他們會在老師教導以及透過群體生活,學習到遵守規則,漸漸發展出社會化行為,戒掉做事不理後果的習性。
有些父母對過分衝動的孩子大發脾氣,或許是爸爸媽媽要求太高。成人應該更懂得自我控制,因為孩子要克服做事衝動,除了靠自己的毅力,亦需要父母輔助,如果爸爸媽媽動輒只顧責罵他們,孩子如何能有信心改掉壞習慣呢?
Jack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